各組、室業務職掌
- 更新日期:
- 瀏覽人次:16981
◇ 綜合企劃組
一、水土保持與山坡地保育利用政策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二、中長期計畫方案之策劃、審核及協調。
三、年度公共建設計畫先期作業之研擬。
四、年度施政計畫之研擬、策劃、督導及評核。
五、上級機關指示重要施政計畫及專案計畫列管追蹤。
六、水土保持教育宣導、人才培育與研究發展之策劃、推動及聯繫。
七、資訊管理、資通安全與資訊業務之分析、策劃、協調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綜合企劃事項。
◇保育治理組
一、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之研擬及推動。
二、集水區與河川界點以上野溪之水土保持策劃、保育、治理及督導。
三、治山防災與山坡地災害緊急處理之策劃、協調及推動。
四、山坡地水土保持與治山防洪計畫之研擬、協調及推動。
五、水庫蓄水範圍以上集水區保育之策劃、協調及推動。
六、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之策劃、輔導及推動。
七、山坡地植生綠化之策劃、研究、發展、推動及督導。
八、工務處理、行政規則、工程契約範本及施工規範之擬訂。
九、工程進度管制與品質管理之策劃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保育治理事項。
◇農村建設組
一、農村建設政策與計畫之擬訂、策劃、協調、推動及督導。
二、農村總體規劃之策劃、協調、推動及督導。
三、農村再生之策劃、推動、協調及督導。
四、農村實質建設之協調、推動及督導。
五、農村資源、風貌型塑及農村綠美化之調查、策劃、協調及推動。
六、農村規劃與農村營造人力培育之策劃、協調及推動。
七、農村體驗與多元化行銷之策劃及推動。
八、農村研究發展之策劃、協調、聯繫及推動。
九、農村建設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十、其他有關農村建設事項。
◇監測管理組
一、山坡地保育利用監測與調查之策劃、協調、推動及督導。
二、山坡地災害潛勢調查之策劃、協調、執行及督導。
三、山坡地範圍劃定之推動及督導。
四、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審議、協調、推動及督導。
五、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之策劃、協調、督導及考核。
六、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監督之策劃、推動及督導。
七、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之策劃、推動、督導與違法案件之稽察及處分。
八、水土保持與山坡地保育利用相關法規之研擬及訂修。
九、訴願、訴訟與國家賠償等法制業務之諮詢及處理。
十、其他有關山坡地監測管理事項。
◇土石流防災中心
一、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計畫與相關法規之研擬、檢討、協調及督導。
二、土石流防災整備、演練之策劃、協調、執行及督導。
三、土石流防災資訊網路與緊急通訊設施之建置、更新及維護。
四、土石流災害緊急應變小組運作之策劃、協調、執行及督導。
五、土石流預報發布之策劃、協調及執行。
六、重大土石流災例蒐集之策劃、協調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土石流災害防救事項。
◇秘書室
一、文書、檔案、印信、出納、庶務及財產管理。
二、國會、地方聯絡及媒體公關業務。
三、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人事室
掌理本局人事事項。
◇主計室
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掌理本局政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