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管理監測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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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規使用山坡地之舉發人有無獎勵措施?
更新日期:依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四條規定,舉發人於查報或取締單位未發現前,舉發山坡地違規案件,經查證屬實,並經裁處罰鍰或經地方法院判決有罪者,每件由當地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核發一次獎金新臺幣5,000元。 依據法令: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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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辦理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之資訊管道有哪些?
更新日期:1. 基層巡查人員、工作人員查報。 2. 利用衛星影像監測系統監測(人在做、天在看)。 3. 本署各分署人員通報。 4. 熱心民眾向當地縣市政府農業局、建設局或原住民行政局辦理水土保持業務單位檢舉。 5. 本署設置免費電話(0800-491008)受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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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如何處理山坡地違規使用?
更新日期:判定違反水土保持法類別,裁處適法處分。 (一) 違規案件 1. 未依水土保持法第8條規定,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者 (1)主管機關應通知水土保持義務人限期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2)未於規定期限內實施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依同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並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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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程序及水土保持規劃書審核程序為何?
更新日期:一、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審查程序 (一)水土保持義務人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併同目的事業開發或利用許可申請文件,向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 (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款申請後,應將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送請主管機關審核。 (三)主管機關認定水土保持計畫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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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類科之技師可簽證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書?
更新日期:(一)水土保持法第6條規定,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應由依法登記執業之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大地工程技師等相關專業技師或聘有上列專業技師之技術顧問機構規劃、設計及監造。 (二)水土保持法第6條之1 規定,水土保持技師、土木工程技師、水利工程技師及大地工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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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規模及種類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
更新日期: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為,且挖方及填方加計總和或堆積土石方分別未滿二千立方公尺,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模如下: 一、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路基寬度未滿四公尺,且長度未滿五百公尺者。 二、從事農、林、漁、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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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山坡地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需事先擬具水土保持規劃書送審?
更新日期:(一)依本法第12條第3項規定,本條第1項各款行為申請案依區域計畫相關法令規定,應先報請各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 (二)有關都市計畫範圍山坡地開發或利用申請案,涉及辦理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者,依法應送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 ※依據法令:水土保持法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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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需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更新日期:依水土保持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下列地區應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一、水庫集水區。 二、主要河川集水區須特別保護者。 三、海岸、湖泊沿岸、水道兩岸須特別保護者。 四、沙丘地、沙灘等風蝕嚴重者。 五、山坡地坡度陡峭、具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者。 六、其他對水土保育有嚴重影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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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有什麼好處?
更新日期:依據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土地之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為「水土保持義務人」,應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對其經營、使用或所有的土地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違反者,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正。然而部分地區因自然立地條件較差,如地形陡峭、地質破碎等,其涉及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難度較高,且土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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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坡地違規使用有沒有連帶處罰?
更新日期:依水土保持法第34條規定,因執行業務犯第32條或第33條第3項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其行為人外,對僱用該行為人之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之罰金。 依據法令:水土保持法第3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