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雲林縣山坡地範圍界址圖,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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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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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農授水保字第1101831291號 |
主 旨 | 公告雲林縣山坡地範圍界址圖,自即日生效。 |
依 據 | 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及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 二、行政院110年3月11日院臺農字第1100083027號函。 |
公告事項 | 旨揭山坡地範圍界址圖係以鄉(鎮、市)排列接合成圖,全縣界址圖存於雲林縣政府,個別界址圖分送林內鄉及古坑鄉公所,辦理公開展示30日,展示完竣後永久保存,以供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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