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 定」第二點、第四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發布日期:112-08-11 瀏覽人次:166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8月10日 發文字號 農保管字第1121865740號 聯絡人資料 坡地管理組 李忠和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修正公文 78kb 2023-08-11 pdf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補充規定 19kb 2023-08-11 odt 抽驗補充規定修正總說明、對照表 13kb 2023-08-11 odt 本篇內容給予您的感覺?( 請評分 ) 評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送出評分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