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第二期(105至108年度)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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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項目
(一)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
1.農村再生規劃與管理
配合行政院新興重大施政目標與方針,滾動檢討農村再生整體法制體系與執行機制,持續推動農村再生政策、法規、調查分析、工作執行、管理、輔導及督導、交流、宣導與訓練等各項工作與制度,另以示範或輔導方式,循序協助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農村再生條例逐步推展各項配合工作 。
2.農村再生人力培育
持續推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以培訓課程搭配實作方式,加強農村專業人力培育。另延續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在地深耕的陪伴精神,持續關懷與陪伴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以透過為農村社區人力加值,落實農村再生計畫發展願景。
3.農村再生宣導與推廣
擇優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農漁會等單位,規劃辦理各項具農村文化及特色之區域性主題活動,藉以有效宣導及推廣農村再生政策及成果,並提升農村社區活力及產業經濟。
4.青年農民培育
擴大青年農民專案輔導,針對返回農村社區從事農業經營之青年,協助新進青農穩健經營及輔導農企業化等,同時運用農業推廣體系建構青年農民在地輔導團隊,以扶植新世代農業經營者,並建立農業在地人力平臺,以解決農產業季節性勞動力不足之問題。
5.創新農業推廣
結合社區與學校等在地資源,推動農村青少年食農教育及鄉土教學等農業教育推廣,促進地產地消,並強化農村農家生產生活經營能力及辦理農村高齡者創新學習活動,,以提升農村高齡者生活品質。
(二)推動農村再生計畫
1.整體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
以既有聚落為核心,滿足農村居民民生基本及農村社區發展需求為前提,實施各項農村社區生活、生產及生態等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提升整體生活品質及維護農村風貌。
2.產業活化
依據農村社區所提農業相關產業活化之輔導需求或發展構想,結合農村之傳統農產業、生活文化、景觀風貌、生態與文化資產等資源及特色為原則,以前瞻性且系統性之產業活化策略,辦理農村特色產業之輔導、整合及行銷推廣,以促進社區產業發展。
3.文化保存與活用
推動農村社區在地文化精神、資源、記憶之保存與活化,辦理農村文化資產之相關調查規劃、空間保存維護與經營管理、文化傳承等事項,並結合文化部等機關單位,推展農村文化建物及空間活化行動;促進農村微型工藝產業,以深化農村文化底蘊及加值運用。
4.生態保育
為落實人與自然生態協調共生之理念,加強農村社區生態保育、資源保護觀念之教育、宣導與推動,優先補助農村社區辦理生態資源調查及監測、生態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教育及其他具提升社區生態環境助益之項目。
5.個別宅院整建
為改善農村社區宅院新舊雜陳、破敗頹傾及水泥設施化等問題,並提升農村社區優質風貌及適意環境,社區居民得依據「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申請補助,辦理住宅興建、住宅修繕或庭院改善,以達到增進整體景觀之目的。
(三)農村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
1.推動農村社區產業加值
以農村社區既有農產業為根基,透過農村再生跨域合作機制與平臺,結合公私部門之產業技術輔導資源共同投入,並協助農村社區產業經營主體創新經營模式及納入社會企業精神,以多元化擴展產銷通路,提升農業價值與規模效益。
2.農村產業環境及基礎建設
配合農村再生結合產業發展施政,優先結合本會農產業專區,協助農村社區整體產業環境發展及基礎建設,並主動辦理農村基礎生產條件、農村生活機能及窳陋地區之規劃、改善與基礎建設,以提升農村生活品質。另以培根社區為對象,推動農村景觀美學環境營造,改善農村整體生活環境品質。
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為使農村建設資源作更有效利用,結合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以既有農村社區為核心,並配合農村再生計畫進行整體規劃,改善農村土地權屬複雜、經界不明、利用不易等問題,以促進農村社區土地合理利用、改善生活環境。
4.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
推動毗鄰農村社區之畜牧場改善臭味處理效能、強化畜牧廢水、廢棄物資源利用及節水等措施,輔導其與果菜園農民共同申請廢水施灌農作,並推廣果菜園農民施用毗鄰農村社區之畜牧場禽畜糞堆肥,以協助改善農村社區整體環境、居住品質及衛生。
(四)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
1.農糧產業規模化與省工經營效益
輔導青年農民或大專業農運用農地利用改善與媒合租賃服務,擴大在地農產業經營規模,協助整合地區農業資源集團化栽培,補助購置生產設備,輔導企業化經營,促進農業生產機械自動化,推動溫網室生產設施升級、育苗產業省工機械化。
2.發展特色農糧產業加值鏈
輔導農村地區發展在地特色農糧產業,導入安全標準化之田間管理與生態永續耕作模式,達「品種、品質及品牌」的三品策略目標,輔導種植大面積加工型作物,輔導研發具地方特色農產加工品產製技術,辦理農村食材教育與推廣,促進地產地消。
3.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產業
推動農村社區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產業,改善農機具等產銷設備、設置溫(網)室生產設施,提升生產效能及擴大產量,促進農業生產機械及自動化,輔導發展有機集團栽培,辦理公設及自設有機集團栽培區場區規劃及相關基礎環境工程,以提高經營效率。
4.培育農村社區產業經營人才
擇優輔導農民及農業產銷班(含養蜂)組織精進與專業化經營,辦理提升產業組織經營能力、整合行銷策略、轉型農企業等所需共識營、教育講習相關培訓,以培育農村社區產業經營人才,並導入改善經營管理所需相關資源,促使轉型發展成為農企業。
(五)農村休閒產業發展與活化
1.建設休閒農業區優質環境
對於具有地區農業特色、豐富景觀資源及生態與保存價值文化資產等有旅遊發展潛力之農村社區及其鄰近區域,劃定為休閒農業區,以區域發展概念整合地方資源,打造農業產業、自然環境、農村文化相結合的優質環境,推動休閒農業旅遊。
2.推動農業旅遊創新發展
盤整各農業旅遊資源,營造季節性農業旅遊風氣,並與旅遊業、交通業及旅館業等策略聯盟,推動農業旅遊國際化。輔導休閒農場提升農業旅遊場域服務品質及營造國際化接待環境。積極推動校外教學、食農教育及環境教育,發展農業綠色旅遊。
3.漁村旅遊及產業活動推廣
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漁會及全國性漁業(民)團體,結合漁村、漁港、養殖漁業生產區及溼地、潟湖、潮間帶等特色景點,辦理具地方特色之慶典及生態休閒漁業體驗活動,並培養漁村產業經營管理人才,促進漁村旅遊及產業經濟發展。
二、工作項目及執行單位
工作項目 | 辦理單位 | 備註 |
---|---|---|
1.農村再生規劃及人力培育 | ||
1.1農村再生規劃與管理 | 水土保持局 | |
1.2農村再生人力培育 | 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 | |
1.3農村再生宣導與推廣 | 水土保持局 | |
1.4青年農民培育 | 輔導處、各區農業改良場 | |
1.5創新農業推廣 | 輔導處 | |
2.推動農村再生計畫 | ||
2.1整體環境改善及公共設施建設 | 企劃處、輔導處、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特有生物中心、各區農業改場、客委會、原民會、文化部 | 透過農村再生計畫,結合各產業單位或部會資源與專業予以協調整合推動。 |
2.2產業活化 | ||
2.3文化保存與活用 | ||
2.4生態保育 | ||
2.5個別宅院整建 | ||
3.農村產業條件與生活機能改善 | ||
3.1推動農村社區產業加值 | 企劃處、輔導處、畜牧處、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業試驗所、各區農業改場 | 透過農村再生跨域合作平臺,結合各產業單位資源與專業予以協調整合推動。 |
3.2農村產業環境及基礎建設 | 水土保持局 | |
3.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 |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 |
3.4農村社區畜牧場環境改善及資源利用 | 畜牧處 | |
4.農村社區農糧產業活化 | ||
4.1農糧產業規模化與省工經營效益 | 農糧署、畜牧處 | |
4.2發展特色農糧產業加值鏈 | 農糧署 | |
4.3發展健康永續的有機產業 | 農糧署 | |
4.4培育農村社區產業經營人才 | 農糧署 | |
5.農村休閒產業發展與活化 | ||
5.1建設休閒農業區優質環境 | 輔導處 | |
5.2推動農業旅遊創新發展 | 輔導處、種苗場 | |
5.3漁村旅遊及產業活動推廣 | 漁業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