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崩塌防減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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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110 至115年度)計畫
一、 計畫目標
延續第一期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針對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持續辦理雨量警戒基準、脆弱度與風險評估、影響範圍劃設等風險檢討,及多尺度監測系統、防救災資源清查、疏散避難規劃檢討及相關法規研究等軟體防災作為,與投入硬體減災工程,並增辦防災整備強化、推動自主防災社區、農地水土保持評估與處理、減災成效檢討等,並由水土保持局及林務局共同執行,期能達成「建構科技、創新、智慧的坡地防災」、「維護安全、生態、多樣的水土環境」、「營造保育、利用、永續的國土資源」之目標,並朝向「強化坡地耐災能力,推動智慧防災警戒」之計畫政策願景。
二、計畫主要辦理工作項目
大規模崩塌定義以「崩塌面積大於10公頃、崩塌體積超過10萬立方公尺、崩塌深度在10公尺以上者」稱之,本計畫以現有水土保持技術及土石流防減災工作經驗為基礎,綜合氣候變遷下對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及其衍生土砂災害區內水土保持工作之衝擊,擬訂六項調適策略,規劃19項調適措施,相關工作詳下:
(一)精進評估與監測技術
(二)建立整備應變與自主防災體系
(三)減輕災害誘發與影響
(四)提升防減災成效
(五)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管理
(六)資訊公開及推廣交流
三、計畫執行期程
第二期執行期程為110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四、執行方法
(一)精進評估與監測技術:持續辦理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調查評估,分析影響範圍,及投入多尺度監測工作,期能掌握大規模崩塌潛勢區範圍及誘發機制,並透過各項監測設備投入,配合物聯網即時傳輸及發布,增加災害預警與民眾因應時間,同時配合常態性防減災教育訓練與宣導措施,迅速因應以及有效防避災,強化危機應變能力。
(二)建立整備應變與自主防災體系:運用降雨、地表及地中等各項監測儀器監測成果,檢討防災應變管理值,另投入自主防災社區工作,由公部門與地方民眾共同協力,逐步建立智慧防災體系。
(三)減輕災害誘發與影響:辦理潛勢區集水區農地水土保持評估與處理、潛勢區處理改善及潛勢區影響範圍防護能力提升等工作,以降低崩塌地誘發因子及地表入滲對崩塌地穩定影響,並減少常時或崩塌發生時對下游聚落、重要民生設施及通道影響。
(四)提升防減災成效: 辦理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減災成效評估與檢討、防減災技術提升與改善等工作,以持續運用新技術及各項監測資料,量化分析檢討處理工作成果,精進大規模崩塌防減災技術。
(五)推動大規模崩塌潛勢區水土保持管理:持續推動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運用遙測影像技術,提升管理工作執行便利及即時性。另運用多元媒體界面,宣導防災避難觀念,提升民眾防災意識。
(六)資訊公開及推廣交流:持續納入既有及新增測站之資料及執行成果,並統整於資料平台,提供各界研究或技術發展運用,並與國際交流相關防減災技術及推廣執行經驗。